根据所提供的案例分析,您要看下您符合以下哪种情况!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了返还彩礼有以下情形: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希望以上回答能够帮到您,谢谢!
1,如果婚后共同生活了,离婚时一般不退还礼金
2,如果婚后未共同生活或者因为给付礼金导致生活困难的,可以退还
3,《婚姻法解释二》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您好,离婚可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若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财产分配、子女抚养、债务分配等均能协商一致,可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若一方想离婚,一方不想离婚,或对财产、子女、债务等其中一项无法协商一致便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您可说清楚您的诉求,国晖专属婚姻家庭部,有专职的婚姻律师,可为您解决婚姻难题,脱离现有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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