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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过世,母亲健在,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有四子女,可直接过户给四子女吗?

ask****521 江苏-南通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6.28 22:20:01 365人阅读

父亲过世,母亲健在,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有四子女,可直接过户给四子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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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房子的一半是你母亲的,剩下的一半由你母亲和四个子女均分

2020-06-29 09:19:38 回复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因此父母健在,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财产。但可以采取订立遗嘱的方式继承房产。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按照自己的意愿和想法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体现的是遗嘱人的真实意志。遗嘱人可以采取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的方式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在签订遗嘱的过程中要具备以下实质性要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
(2)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它财产无效。
(3)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依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6)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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