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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以债务起诉我的同时,又以债务的名义

ask****594 广东-深圳 债务纠纷咨询 2020.06.11 21:16:54 464人阅读

债权人债务起诉我的同时,又以债务的名义通过非法拘禁,恐吓,威胁手段将我几百万设备卖掉,所得款项既不给我钱,又不抵消我的债务,拒不承认收到设备款,现在法院以原借条判决执行担保人。我能用什么罪名要求公安立案侦查设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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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41891条

你好,请问你是否证据证明对方对你采用了威胁恐吓的行为呢?你是否有证据证明对方将您的设备卖掉?如果有的话,你可以拿着证据到公安机关报案。对方可能涉及到敲诈勒索罪。具体情况你可以联系我详谈,希望可以帮到你。

2020-06-12 11:37:21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4102条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一下

2020-06-12 10:32:42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53540条

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

2020-06-12 00:04: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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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担保法、合同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权债务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债权债务律师#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关于结婚前形成的,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有特殊情形的除外。作为例外情形,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是为结婚所欠或者都已经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其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有特殊情形的除外。例外情形有,夫妻一方要提供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从而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对冲是指债务的抵消。
债务的抵消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
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实物。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
如果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而设时,原则上债务人得提前清偿,此时债务人主张以自己的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与对方当事人已届清偿期的债务抵消,可认为其放弃期限利益,应允许抵消
4、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
不得用于抵消的债务,大致有如下几种:
(1)性质上不得抵消。例如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
(2)法律规定不得抵消。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保留被执行人的生活必需品);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此种债务如允许抵消,有违公序良俗;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债务。
(3)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抵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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