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责如果有保险,保险公司很快进行赔偿,是不需要先垫付的。
【法律依据】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车险理赔的程序一般都是由保险人先垫付,然后保险公司再赔付。理赔的一般流程为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
1、报案。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2、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6、赔付结案。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f交强险总共20万,其中1.8万无责免赔,2千财产损失,剩余部分按责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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