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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拆除农村房屋赔偿政策和危房改造问题

ask****765 山东-滨州 其他咨询 2020.03.27 22:38:57 439人阅读

政府拆除农村房屋赔偿政策和危房改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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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国家的相关政策: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补助助对象范围:
1、分散供养五保户。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
2、低保户。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
3、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
4、其他贫困户。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住房情况:
1、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不是C、D级危房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确定无房户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必须是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即属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其他贫困户,且没有自己的住房、长期借住村集体房屋或私房。五保户、低保户、因灾倒房户且属于贫困农户的,必须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必须经县扶贫办认定。
3、各地在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过程中,应优先将自筹资金能力特别弱的贫困农户确定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在政府帮助下改造建成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2020-03-27 22:51:57 回复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补助的手续为:   申报程序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村户主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县住房保障中心备案。   具体流程为:    1、户主申请。    2、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接到困难家庭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议定是否符合改造条件,评议结果并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经评议认为符合改造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审批表》,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核。对不符合改造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不予申报。    3、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规划、国土等部门工作人员入户核查。核查符合条件的,核查人员签字并签署意见后报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地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4、签订危房改造协议书。凡被审核列为当年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需与当地人民政府签订危房改造协议,明确质量要求、补助标准和完成时限。最后就是竣工验收。

农村危房改造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政府申请补助资金, D级危房属于整栋危房不能住,必须拆掉重建,补贴自然也就是全额补贴。
一、申请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补助对象是长期居住在所属危房中的农村农户。现居住房屋确系危房且符合以上条件,方可向属地村委会、镇政府提出申请。
二、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住房补助为辅,政府分类住房补助标准为:补助资金7500元,省级补助资金元,县级补助资金4500元,共计补助资金13900元。
三、申报程序 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村户主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县住房保障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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