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 微山县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 赔偿标准

微山县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微山县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微山县精神损失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微山县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然人的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因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受害人精神利益损害而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或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及其他情形的赔偿金)

(1)侵害人是自然人:

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一千元——三千元;

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三千元——五千元;

(2)侵害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一般按照公民赔偿标准的五——十倍予以赔偿。

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上述赔偿标准,但判决前必须呈报省法院复核。

该微山县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微山县律师

32分钟前

父母遗嘱遗产不给女儿行吗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父母可以通过遗嘱不将遗产留给女儿,但需为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女儿保留必要遗产份额。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对自己的合法财产享有处分权,可通过遗嘱形式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产,也可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女儿虽属于法定继承人,但父母有权依据自身意愿分配遗产,若父母认为有合理理由,可在遗嘱中不将遗产留给女儿。不过若女儿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即使遗嘱未给其分配遗产,父母也应当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如果遇到遗产分配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获取针对性帮助。

55分钟前

父母遗嘱遗产不给女儿行吗

律图平台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父母通过遗嘱不将遗产留给女儿是可行的,这一行为符合法律规定。自然人对自己的合法财产享有处分权,可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产,也可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1.父母可依自身意愿决定遗产分配对象。女儿虽属于法定继承人范畴,但父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如女儿有能力却未尽赡养义务等合理理由,在遗嘱中不将遗产留给女儿,只要遗嘱内容是父母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该分配方式即具有法律效力。 2.需为特殊情形的女儿保留必要遗产份额。若女儿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即便父母的遗嘱未给其分配遗产,法律也会强制要求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是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障,不能被遗嘱内容排除。 3.确保遗嘱形式合法有效。父母订立遗嘱时,应遵循法定形式要求,例如自书遗嘱需本人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日期,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避免因形式瑕疵导致遗嘱无效,从而无法实现父母的遗产分配意愿。

56分钟前

父母遗嘱遗产不给女儿行吗

律图专业咨询顾问队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自然人对自己的合法财产享有处分权,可通过遗嘱形式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产,也可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女儿虽属于法定继承人,但父母有权依据自身意愿分配遗产,可在遗嘱中不将遗产留给女儿。 (2)父母在遗嘱中排除女儿继承权的,若存在合理理由,如女儿具备劳动能力却未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等,该遗嘱内容通常会得到法律支持。 (3)若女儿同时满足缺乏劳动能力和没有生活来源两个条件,即使父母的遗嘱未为其保留遗产份额,女儿也有权要求从遗产中获得必要的份额,这是法律为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而设定的强制性规定。 提醒: 若女儿认为自身符合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情形,可依法主张在遗产中保留必要份额;不同家庭情况对应的遗产分配处理方式存在差异,建议结合具体情况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身权益。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