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 调兵山市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 赔偿标准

调兵山市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调兵山市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调兵山市精神损失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调兵山市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等级或者死亡等后果参照以下标准酌定:

(1)十级伤残不超过5000元,

(2)九级伤残不超过10000元,

(3)八级伤残不超过15000元,

(4)七级伤残不超过20000元,

(5)六级伤残不超过25000元,

(6)五级伤残不超过30000元,

(7)四级伤残不超过35000元,

(8)三级伤残不超过40000元,

(9)二级伤残不超过45000元,

(10)一级伤残、死亡不超过50000元;

(11)死亡的统一按照伤残最高标准50000元赔付。

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可以根据受害人伤残等级进行量化。

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

该调兵山市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调兵山市律师

2小时前

我朋友有个案件?

林智敏律师 最近回复:

这边建议您让朋友的家人委托律师处理会更合适

2小时前

离婚孩子归男方,女方该付多少抚养费

本地法律顾问团队律师 最近回复:

女方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具体数额,需结合子女实际需求、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综合判定,不同收入情形对应不同计算方式,特殊情况可灵活调整比例,给付方式也需适配实际条件。 1.有固定收入的女方,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若需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通常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女方,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有固定收入者的比例标准确定。 3.遇特殊情况时,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浮动调整,例如子女患重大疾病需额外支出,或女方经济状况大幅下降等情形,均可作为调整依据。 4.抚养费原则上定期给付,女方具备条件的可选择一次性给付。若女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名下合法财物折抵抚养费。

4小时前

离婚孩子归男方,女方该付多少抚养费

平台优选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抚养费数额的确定需综合考虑三个因素,即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若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通常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固定收入对应的比例确定。 (4)存在特殊情况时,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5)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具备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6)若女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提醒: 抚养费数额和给付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若子女需求增加、女方负担能力变化或当地生活水平变动,可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变更;用财物折抵时需明确财物价值及折抵期限,避免纠纷。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