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失费:
受到人身损害的当事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可以以精神抚慰金的形式,根据该起交通事故对受到人身损害的当事人或者死者近亲属的加害程度、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酌情给付。
(1)当事人死亡其近亲属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精神抚慰金按总数50000元(含本数,以下类同)以下的金额酌情给付。死者近亲属多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给付精神抚慰金的金额由死者近亲属自行协商分配。
(2)当事人身体因伤致残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精神抚慰金按总数30000元以下的金额酌情给付,并依据相应伤残等级,按每个级差10%递减计算。
(3)当事人身体受到损伤虽未致残,但达到轻微伤、轻伤、重伤损害程度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精神抚慰金按总数5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下的金额酌情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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