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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的标准包括: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永春县工伤死亡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永春县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永春县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25年永春县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
(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享受主体 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
2、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该永春县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永春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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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一方恶意转移、挥霍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内,另一方可向法院请求分割;准备离婚时,可在诉讼中要求对恶意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2.因家庭正常开支致财产只出不进,夫妻应协商制定财务规划,明确收支安排。 3.若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工作致无收入,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担责。同时,要留存支出凭证,以备纠纷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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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婚后财产只出不进需按不同情形处理,一方恶意转移挥霍财产,另一方在婚内可请求分割财产,离婚时可要求恶意方少分或不分;因正常生活开支导致的,夫妻应协商规划财务;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工作无收入,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担责,且要留存支出凭证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一方恶意转移、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损害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权益,所以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离婚诉讼中也能要求对恶意方少分或不分财产。对于家庭正常生活开支致使财产只出不进,夫妻共同协商制定财务规划是合理处理家庭财产的方式。若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工作不提供收入,承担相应家庭支出责任是其应尽义务。留存财产支出凭证能在发生纠纷时为自身权益提供有力证据。如果在处理婚后财产问题上遇到疑惑或纠纷,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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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财产只出不进要根据不同情形处理。若一方恶意转移、挥霍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另一方可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准备离婚时,可在诉讼中请求对恶意方少分或不分财产。若因家庭正常生活开支导致,夫妻应共同协商制定合理财务规划,明确收支安排。若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工作致无收入,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家庭支出责任。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面对一方恶意转移、挥霍财产情况,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2.因正常生活开支导致财产问题,夫妻开诚布公地沟通,制定可执行的财务规划。 3.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工作的一方,另一方与其沟通家庭责任,留存财产支出凭证,以备纠纷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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