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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县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的标准包括: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金门县工伤死亡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金门县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金门县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25年金门县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
(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享受主体 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
2、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金门县工伤死亡赔偿项目

2025年金门县工伤死亡赔偿项目
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丧葬费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金门县工伤死亡计算方式

2025年金门县工伤死亡赔偿计算公式
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X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X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X元*5年
二、丧葬费:
丧葬补助金=上年度统筹地区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10%。
2025年金门县经济数据:
1、上年度金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816元
2、上年度金门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184元
3、上年度金门县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092.7元
4、上年度金门县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151.2元

该金门县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金门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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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一方没签字,算共同债务吗

律图玉溪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夫妻一方未签字的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需根据债务用途及债权人举证情况综合判断。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需分情况认定。一是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即使另一方未签字,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支付家庭日常开销、子女教育费用、购买家庭住房等所负债务;二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即使另一方未签字,也认定为共同债务;三是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未签字则不属于共同债务,例如一方擅自借贷用于个人赌博等非家庭用途的债务。若您遇到夫妻债务相关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便明确债务性质及自身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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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一方没签字,算共同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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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未签字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需分情况判断,并非简单以是否签字作为唯一标准。 1.若债务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即便一方未签字,也属于共同债务。比如支付家庭日常开销、子女教育费用、购买家庭住房等与家庭共同利益相关的支出所负债务。 2.若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产生,即使一方未签字,也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3.若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未签字的另一方无需承担该债务。例如一方擅自借贷用于个人赌博、高消费等非家庭共同需求的行为所负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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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一方没签字,算共同债务吗

云南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即使一方未签字,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为家庭日常开销、子女教育费用、购买家庭住房等所负的债务,此类债务直接服务于家庭整体利益,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2)债权人若能提供证据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即使一方未签字,该债务也属于共同债务。这要求债权人承担举证责任,通过有效证据证明债务的实际用途或双方合意。 (3)若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那么未签字的一方无需承担该债务。例如一方擅自借贷用于个人赌博、个人挥霍等非家庭用途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 提醒: 未签字方遇到此类债务纠纷时,应注意留存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的证据;若债权人主张债务为共同债务,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具体案情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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