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精选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一)若安置房为夫妻共同财产且离婚时已对分割作约定,按约定内容,让对方配合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除名等产权变更登记。
(二)若未作约定,双方先自行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后,依据协议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变更,完成对方除名手续。
(三)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结合房屋来源、购买出资、婚姻持续时间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属。获得产权一方给予对方相应补偿,判决生效后,凭判决书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