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在工作中,难免会遇到一些意外情况,比如在办公室突然晕倒,或者在工地干活时不小心受伤。这时就会想,这到底算不算工伤呢?工伤认定直接关系到我们能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和保障,所以了解怎样才算工伤很有必要。下面就来详细说说工伤认定的相关内容。
一、工伤认定的基本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比如,小李是一名建筑工人,在工地施工时,被掉落的建筑材料砸伤,这就符合在工作时间(施工期间)、工作场所(工地)、因工作原因(施工)受伤的条件,属于工伤。此外,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也认定为工伤。像保洁员在下班前清理工作区域,不小心滑倒受伤,就属于这类情况。
二、视同工伤的情形
有些情况虽然不完全符合工伤认定的基本标准,但也视同工伤。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老张是公司的职员,在上班时突然心脏病发作,经医院抢救48小时内不幸离世,这种情况就视同工伤。还有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也视同工伤。
三、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况
并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受伤的情况都能认定为工伤。如果是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导致的伤害,不得认定为工伤。例如,小王在工作期间喝了酒,结果操作机器时受伤,这种情况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四、工伤认定的流程
首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五、工伤认定的争议解决
如果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如果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完成后,还会涉及到工伤赔偿的问题,比如赔偿的金额怎么计算,赔偿的方式有哪些。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损害自身的权益。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能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的赔偿流程,让你在工伤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