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A与被告A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补充协议,原告依约支付购房款,但被告未按约定日期交房,逾期数月且经催告仍未履行。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的杨国鹏律师接受原告委托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诉讼费用及律师费。
缺席诉讼的应对策略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A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执业14年的杨国鹏律师深知在这种情况下,充分举证是关键。他仔细翻到合同中关于交房时间和违约金计算的条款,向法院提交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支付凭证、房屋交付相关证明等证据。这些证据完整且有效,使得法院能够准确认定被告逾期交房的违约事实及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此前杨国鹏律师年均承办案件逾百件,累计代理案件超1300件,正是这些丰富的办案经验让他在面对被告缺席的情况时能够从容应对。
精准核算违约金
杨国鹏律师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逾期交房天数,精准核算违约金数额。他对比逾期90个工作日内和超过90个工作日的不同计算标准,明确了不同逾期阶段的违约金计算方式。自创立融亦融律师事务所以来,杨国鹏律师始终保持高强度的办案量,正是这种对各类案件的深入研究和实践,让他能够精准地把握合同条款,确保原告的违约金主张有明确的事实和合同依据。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限期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并承担案件受理费,成功维护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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