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雯律师为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各类民商事纠纷处理中成果显著。
俞雯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在房产纠纷领域成绩斐然。她已成功办理房产纠纷相关案件100余件,其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50%。在这些案件中,她凭借专业能力高效解决问题,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权益。同时,她在公司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经济纠纷等细分类型案件中也有涉足,展现出全面的业务能力。
在众多案件中,有两个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俞雯律师的专业水平和办案能力。
第一个案例是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租赁合同纠纷。原告马鞍山市XX(经营者黄XX)与被告石XX签订《钢管扣件租赁合同》,石XX委托章XX代为提取租赁物,但未按时归还租赁物并支付租金。原告将石XX、章XX及担保方安徽省XX公司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定石XX与章XX之间成立口头委托代理关系,章XX的代理行为民事责任由石XX承担,同时考虑到原告履约过错,对租金请求部分支持。石XX不服上诉,主张与章XX不存在委托关系。俞雯律师作为被告章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二审。二审法院经审理,依据通话记录、租赁单据内容及交易习惯等证据,认定石XX与章XX形成事实上的委托代理关系,维持一审判决,驳回石XX上诉。
另一个类似的案例是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原告徐XX、王某某起诉被告胡XX、谭XX,要求协助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支付违约金等。俞雯律师作为被告胡XX、谭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案件于2024年10月23日立案,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房屋解除查封后三日内配合过户,原告支付增加购房款16万元,若被告不配合需支付违约金40万元,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在这两个案例中,俞雯律师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租赁合同纠纷二审中,她协助收集和整理通话记录、租赁单据等关键证据,清晰地向法院阐述石XX与章XX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有力地反驳了石XX的上诉主张。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她积极参与调解,凭借对法律的精准把握和谈判技巧,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既避免了被告高额索赔,又满足了原告过户的诉求。
从司法实践角度来看,这两类案件具有普遍价值。租赁合同纠纷中,委托代理关系的认定和责任承担是常见的争议点,俞雯律师通过准确运用证据和法律规定,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范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调解解决纠纷既能节省司法资源,又能快速高效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体现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性。对于同行而言,俞雯律师在证据组织和谈判调解方面的经验值得借鉴;对于当事人来说,遇到类似纠纷时,应积极收集证据,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俞雯律师在每一个案件中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凭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是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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