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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抵债协议履行与劳务费结算争议判决结果迥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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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2 · 1694人看过
导读:马明艳,2022年开始执业,青海西宁律师,主要处理民商事合同纠纷类案件。经手的案件中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一起,原告建设工程公司诉被告房地产公司,就劳务费及商品房抵债等问题产生争议。
商品房抵债协议履行与劳务费结算争议判决结果迥异

2021年6月,原告建设工程公司与被告房地产公司签订《建筑施工劳务分项承包合同》,原告承包被告某小区7楼改造住宅工程劳务部分。施工中被告支付部分劳务费,后双方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以房折抵劳务费。原告认为被告尚欠劳务费及窝工等损失,遂提起诉讼,被告反诉称原告未完成全部劳务内容且已超付劳务费。

一审庭前证据交换阶段,马明艳律师面临的客观约束是双方未完成最终结算,工程量、未完成部分、第三方施工范围均不明确,且原告主张的窝工损失、租赁损失等证据不足。马明艳律师,2022年开始执业,青海西宁律师,主要处理民商事合同纠纷类案件。她仔细查阅了合同、商品房认购协议、承诺书证据,梳理双方资金往来情况,比对被告支付的劳务费数额。这么做是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为后续的诉讼请求提供有力支持。经过努力,在庭审中,马明艳律师依据扎实的证据和清晰的逻辑,为法院认定商品房抵债协议应继续履行提供了关键依据。

然而,证据链至此初步闭合,但一个新的难点出现了:劳务费是否超付、是否欠付、是否产生损失等问题因未结算无法查明,双方均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马明艳律师又进一步对整个案件的证据进行综合分析,试图从现有证据中挖掘新的线索来解决这一问题。

本案从争议产生到法院判决,关键在于马明艳律师在证据收集和梳理阶段的细致工作。这种方法将合同约定、资金往来、证据审查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量,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这类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中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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