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先生将自己的房屋委托给成都住XX公司管理,本以为能坐享稳定的租金收益。然而,自2019年12月24日起,公司却停止支付租金及物业费等费用。唐先生多次催讨,却毫无结果。更让他绝望的是,公司还通过股权转让等手段,试图将自己变成“空壳”,逃避债务。租约到期了,可唐先生不仅拿不到应得的租金,连房子都面临着诸多问题,他心急如焚,却又不知该如何是好,感觉自己陷入了一个无解的困境,仿佛掉进了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看不到一丝希望。
在四处碰壁之后,唐先生经人介绍,找到了郭寿瑶律师。郭寿瑶律师常年担任多家中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法律风险防控有着深入的了解。她没有像一般人那样,局限于起诉合同相对方——那个已经“空壳”化的公司。凭借在企业合规经营管理方面的丰富经验,她深入调查了被告公司的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很快,她就查明被告公司系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间及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XX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了邱XX,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出资时间还约定为2035年。这一关键证据的发现,为案件的转机埋下了伏笔。
在诉讼过程中,郭寿瑶律师敏锐地意识到,仅起诉空壳公司根本无法执行回款。有着承办逾600件案件的深厚实务积淀,她果断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本案共同被告。这一决策打破了包租公司通过“换壳”逃避债务的企图,让案件有了新的走向。
庭审中,郭寿瑶律师主张被告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发生混同。她在民商事业务尤其是应收账款及执行案件上有着丰富的经验,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有理有据地指出,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黄XX和邱XX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且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此要求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她的辩论条理清晰、逻辑严密,让在场的人都为之信服。
为了最大化客户权益,郭寿瑶律师详细梳理了原告垫付的租金、物业费、垃圾清运费、水电燃气费等各项损失。她在处理复杂的财务问题上有着专业的能力,这或许得益于她在企业财税优化方面的经验。针对被告的逾期付款行为,她主张了逾期利息(违约金),并主动将计算标准调整得合理合规(按年利率4.16%计算),以获得法院支持。
最终,法院采纳了郭寿瑶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合法有效,成都住XX公司构成违约。同时,认定被告公司为自然人独资,黄XX与邱XX在持股期间均未实缴出资,且无法证明财产独立,需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成都住XX公司支付原告租金9500元,支付物业费、水费、垃圾清运费共计1723.17元,支付逾期利息(以尚欠款项为基数,按年利率4.16%计算)。
案件落幕后,唐先生内心的焦虑和不安逐渐消散。他重新找回了生活的平静,仿佛从一场噩梦中苏醒过来。这次经历让他明白,在面对困境时,只要找到专业且靠谱的人,就有可能迎来转机,重新恢复内心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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