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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租办公房拖欠租金,变更主体后仍被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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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6 · 1267人看过
导读:2016年,a公司把一处办公房租给b公司,租金每月45000元,b公司先交15万押金。可谁能想到,这看似平常的租赁交易,竟会引发一场法律纠纷。
公司租办公房拖欠租金,变更主体后仍被追讨!

一开始,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着各自的义务。然而,2016年10月26日,b公司将企业名称变更为“c公司”。2018年12月27日,a公司与c公司签订《补充协议》,承租面积减少,租金也自2018年9月1日起变为每月29460元。但c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间,多次拖缴、欠缴租金。截至2021年7月31日,c公司欠缴租金高达589200元。2020年6月11日,a公司变更为d公司,d公司多次发函督促c公司支付租金,可c公司依旧拖延不交。

d公司这下可犯难了,面对c公司的耍赖,他们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案子的难点就在于,a公司和b公司都进行了主体变更,这就涉及到诉讼主体的确定问题。而且,租金计算金额也需要精准确定,一旦出现差错,就可能影响到最终的诉求结果。d公司差点就因为主体变更的问题,不知道该起诉谁,陷入维权无门的困境。

就在d公司一筹莫展的时候,他们找到了湖北诚明(江汉)律师事务所的袁苏律师。袁苏律师自2019年踏入律师行业,多年来一直专注于民事和行政法律领域。他仔细研究了案件后,发现本案的关键争议点在于诉讼主体问题及租金计算金额。

袁苏律师采取的关键策略是,确定a公司与b公司主体变更后,应由后续承继主体即c公司和d公司进行诉讼活动,于是将c公司作为被告提起诉讼。在租金主张方面,除了本金,还增加主张违约金。这样做的原因在于,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责任,增加违约金的主张可以最大程度地维护d公司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支持了d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要求被告c公司支付租金5892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3071.2元。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

第一,签订合同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这样在出现纠纷时才能有依据。

第二,企业主体变更后,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也会随之转移,要及时处理好后续的法律事务。

第三,遇到纠纷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避免自己因不熟悉法律程序而陷入被动。

在这个案子里,袁苏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准确确定了诉讼主体和租金计算方式,为d公司成功追回应得的租金和违约金,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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