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当地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厂房被纳入征收范围,政府委托评估机构对搬迁损失进行评估。许XX在2021年4月完成搬迁后,和房东何XX就拆迁补偿款分配问题,展开了长时间的协商,但一直没有结果。何XX已经和政府签订了《厂房搬迁补偿协议》,领了包括设备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在内的补偿款,却拒绝把许XX应得的部分给他。
无奈之下,许XX委托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的卢扬超律师代理这个案子。卢律师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梳理租赁关系与权利主体。他厘清了许XX作为次承租人及实际使用人的法律地位,还让许XX的公司出具了《债权转让书》,明确由许XX主张全部补偿权益。
接着,卢律师申请法院向杏坛村改办公室调取《厂房搬迁补偿协议》及《资产评估报告》,成功锁定了补偿项目和金额依据。然后,他结合评估报告、宗地图及双方确认的租用面积1248.29平方米,逐项论证许XX对设备搬迁费、生产生活资料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及停产停业损失的合法权利。
在庭审中,何XX提出“重复计算”“面积不符”“补偿归属房东”等主张,卢律师援引评估明细和村改政策进行驳斥,强调公平原则下实际使用人的合理权益。
最终,法院认定案涉租赁合同因厂房无规划许可而无效,但认可许XX作为实际使用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判决被告何XX向许XX支付可搬迁机器设备补偿费18,205元、其他生产生活资产搬迁补偿57,000元、临时安置补偿费51,397.94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47,357.32元,合计支持金额173,960.26元(原诉请332,605元),诉讼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这个事要是换个人可能就栽了,其实记住两点就能避免。一是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确认房屋是否有合法的产权和规划许可;二是遇到拆迁补偿问题,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卢扬超律师在执业的这些年里,办过不少类似的案件。正是由于多年的积累,让他在本案中找准了关键突破口。他通过梳理租赁关系确立了原告的补偿请求权基础,主动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破解僵局,精准计算补偿金额避免败诉风险,以公平原则说服法院支持部分安置与停业损失,最大化维护了客户利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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