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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租公司“跑路”房东维权难?律师出招追股东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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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6 · 1465人看过
导读:包租公司“空壳”跑路,房东面临租约到期却无法收回款项的困境。四川睿塔律师事务所的郭寿瑶律师,凭借深厚的实务积淀和专业能力,深入调查,调整诉讼策略,最终让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房东挽回全部经济损失,也有效解决了“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执行难题。
包租公司“跑路”房东维权难?律师出招追股东担责

当房东唐先生与包租公司签订《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时,他以为迎来了稳定的收益,却没想到这是一场维权噩梦的开端。包租公司自2019年12月24日起停止支付租金及物业费等费用,还试图通过股权转让等手段逃避债务,唐先生陷入了租约到期却无法收回款项的困境。就在这时,四川睿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郭寿瑶介入了此案。这位自2018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的资深律师,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她的到来给唐先生带来了希望。

郭寿瑶律师并未局限于起诉合同相对方——那个空壳公司。凭借四川师范大学法学本科的专业素养,她深入调查了被告公司的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在调查过程中,她发现被告公司系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间及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XX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了邱XX,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出资时间约定为2035年)。这一关键证据的发现,为案件的走向奠定了基础。

诉讼过程中,郭寿瑶律师敏锐地意识到仅起诉空壳公司无法执行回款。有着丰富民商事业务经验、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的她,果断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本案共同被告。这一举动打破了包租公司通过“换壳”逃避债务的企图。

庭审中,郭寿瑶律师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主张被告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发生混同。作为常年处理应收账款及执行案件的专业律师,她指出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黄XX和邱XX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且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此要求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她还精准核算了原告垫付的租金、物业费、垃圾清运费、水电燃气费等各项损失,并针对被告的逾期付款行为主张了逾期利息违约金),还主动将计算标准调整得合理合规(按年利率4.16%计算),以获得法院支持。

近年来,长租公寓/包租公司“跑路”的新闻屡见不鲜,众多房东面临着和唐先生一样的困境。这类事件不仅损害了房东的利益,也影响了市场的稳定。郭寿瑶律师在本案中的成功辩护,为解决此类纠纷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例。

对于面临类似情况的人,有以下实操建议:首先,在签订合同前要仔细审查对方的资质和信誉,尽量避免与可能存在风险的公司合作。其次,如果遇到违约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包括合同、付款记录、沟通记录等。最后,当自己无法解决问题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这场维权之战中,郭寿瑶律师用专业和智慧为房东唐先生挽回了损失,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相信在法律的保障下,类似的纠纷能够得到更妥善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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