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拒不配合过户,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面临侵害。2016年开始执业的章世铿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敏锐地抓住了证据这一关键因素。他深知,只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能充分证明案件事实及委托人的诉讼主张。
章世铿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启了他严谨的办案流程。自2010年起就从事法律工作的章世铿,长期负责某全国性企业法律事务,在企业经济纠纷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他接案后的第一个关键动作,便是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梳理。他仔细核实了委托人提供的《房产转让协议》、购房款收据、补交地价相关票据及房产证等核心证据。通过这一行动,他确认了双方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委托人已依约履行主要付款义务且完成划拨房产过户的地价补缴手续,而案外人拒不配合过户的行为已构成违约。
随后,章世铿律师拟定诉讼方案,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他明确提出了确认协议有效、判令案外人协助过户、由案外人承担诉讼费的三项诉讼请求。同时,他依法向法院提交了委托人身份证明、案外人身份信息、《房产转让协议》、付款收据、补交地价凭证、房产证等全套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这一系列操作,为委托人的诉讼主张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案件立案后,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在庭审中,案外人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章世铿律师在庭审中充分发表代理意见。他清晰阐述了案涉《房产转让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他指出,委托人已全面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案外人作为出卖人,协助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是其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义务,其拒不配合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应支持委托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完全采纳了章世铿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依法缺席判决:一、确认委托人与案外人于20XX年X月XX日签订的《房产转让协议》合法有效;二、判令案外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协助委托人办理案涉房产的过户登记手续,过户税费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三、本案受理费、公告费合计3400元,全部由案外人负担,委托人已预交的上述费用,由案外人迳付委托人。委托人的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其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章世铿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为委托人解决了房屋过户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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