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还得从2016年说起。当时,a公司把自己的一处办公房出租给b公司,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里明确规定,租金每月45000元,b公司得先预付15万元押金。在2016年7月31日免租期满后,要支付起租期到2016年底的租金。从2017年1月1日起,每年1月、4月、7月、10月上旬支付年租金的25%,也就是135000元。而且,合同还约定了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规则:逾期十日支付,除补交租金外,每天按日租金总额1%支付违约金;逾期二十日以上,按日租金总额10%支付违约金;逾期三十天,a公司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退还押金。
然而,2016年10月26日,b公司把企业名称变更成了c公司。2018年12月27日,a公司又和c公司就租赁房产签了补充协议,承租面积减少到982㎡,承租期限不变,租金从2018年9月1日起算,每月29460元。可c公司却多次拖缴、欠缴租金,截至2021年7月31日,欠缴租金高达589200元。更麻烦的是,2020年6月11日,a公司也变更成了d公司。d公司多次发函催促c公司交租金,c公司就是拖着不交。
面对这种情况,d公司陷入了困境。主体变更后,到底该以谁的名义起诉?租金和违约金又该怎么计算?稍有不慎,就可能踩进法律的“坑”里,导致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就在d公司一筹莫展的时候,他们找到了湖北诚明(江汉)律师事务所的袁苏律师。袁苏律师自2019年踏入律师行业,在民事、行政领域深耕多年,尤其擅长合同类案件。袁律师接手案件后,很快就发现了关键问题。他确定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诉讼主体问题和租金计算金额。由于a公司与b公司都进行了主体变更,所以应该由后续承继主体c公司和d公司进行诉讼活动。
袁律师制定了关键策略。他将c公司作为被告提起诉讼,并且在租金主张上,除了本金,还增加主张违约金。这样做是因为根据合同约定,c公司逾期支付租金,理应承担违约金责任。通过明确诉讼主体和合理计算租金及违约金,为d公司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支持了d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要求c公司支付租金5892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3071.2元。这起案件给我们的启示是,在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办事,一旦出现违约情况,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下面给大家几条实用建议:
第一,签订合同时,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关于租金、违约金等重要内容。
第二,企业名称变更后,要及时通知相关方,并办理好合同主体变更手续,避免出现纠纷。
第三,遇到对方违约时,要及时收集证据,如合同、函件、付款记录等,为后续的法律诉讼做好准备。
生活中遇到法律纠纷别慌,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本文案例由湖北诚明(江汉)律师事务所袁苏律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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