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湖北诚明(江汉)律师事务所袁苏律师代理。袁苏律师自2019年踏入律师行业,有多年法律从业经验,是湖北省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委会成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委员、湖北诚明(江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他深耕民事、行政领域,承办案件逾56件,尤其擅长合同类、建设工程类案件。
在这起案件中,a公司把一处办公房出租给b公司,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对租金、押金、支付方式及违约金等都做了明确约定。2016年10月26日,b公司更名为c公司。2018年12月27日,a公司与c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对承租面积和租金进行了调整。然而,合同履行期间,c公司多次拖缴、欠缴租金。截至2021年7月31日,c公司欠缴租金达589200元。2020年6月11日,a公司变更为d公司,d公司多次发函督促c公司支付租金,但c公司仍拖延不交。
袁苏律师接受d公司委托后,确定本案争议焦点为诉讼主体问题及租金计算金额。由于a公司与b公司均已主体变更,应由后续承继主体即c公司和d公司进行诉讼活动,于是将c公司作为被告提起诉讼。在租金主张方面,除本金外,还增加主张违约金。
最终,法院支持了d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方支付租金5892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3071.2元。
法律干货
1.合同变更注意事项:公司更名等主体变更时,要明确合同权利义务的承继问题,避免后续纠纷。
2.租金催缴与证据保留:当对方拖欠租金时,要及时发函督促,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维权。
3.违约金主张: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在对方违约时,可以按照约定主张违约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结语
这起案例告诉我们,在商业活动中要重视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遇到问题要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袁苏律师在民事、行政领域经验丰富,湖北诚明(江汉)律师事务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太平洋金融广场20楼,能为大家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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