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晓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400+件,尤其专精于经济纠纷案件。此次他代理的张XX与烟台XX置业有限公司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案件,就充分体现了其专业的操作逻辑。
合同解除与基本事实认定
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张XX欠付银行贷款本息,XX公司代偿后请求解除合同,张XX也同意解除。一审法院认定相关事实并作出判决,二审对一审认定的部分事实予以确认。
焦点问题辩论
张XX上诉提出多项请求,包括房屋面积差价款、物业维修基金、有线电视初装费的返还,基础装修费用支付,按市场价格返还房屋款项,以及已付银行贷款本息的返还等。律师针对这些焦点问题,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辩论。对于面积差价款等款项,因双务合同解除双方有返还义务,经法院释明双方达成一致;装修费用因一审未反诉可另案处理;按市场价格返还不符合公平原则未获支持;而已付银行贷款本息,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法院纠正了一审判决。
二审判决结果
最终,二审法院部分支持了张XX的上诉请求,明确了XX公司应返还的款项,包括首付款、面积差价款、物业维修基金、有线电视初装费和已付银行贷款本息等。这一结果体现了律师在案件代理中精准把握法律适用,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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