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李耀贤律师2012年7月毕业于西南大学,获法学本科学历,系统掌握法学核心知识。从业以来,先后在重庆宸沛律师事务所、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任职,积累了多元化的法律实务经验。2018年正式加入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其秉持“律师以法为道,事务以恕为德”的执业理念,担任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服务地区为云南普洱。
房产认购纠纷
在房产认购纠纷案件中,委托人欲购置商铺,与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XX公司签订《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缴纳30000元定金并支付207240元首付款。但被告方拒绝签订正式合同且不退还已付款项,经了解案涉房屋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书。委托人委托李耀贤律师代理此案。
办案过程
李耀贤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案件事实,固定《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定金及首付款支付凭证等核心证据。案件审理时,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多项抗辩,普洱XX公司仅同意协商还款时间。李耀贤律师结合事实与法律规定发表代理意见,指出协议对二被告有法律约束力,被告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及返还首付款的责任,委托人的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等实际损失也应得到支持。
案件结果
法院完全采纳李耀贤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解除《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连带返还委托人双倍定金60000元及购房首付款20724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二被告共同负担。虽法院对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诉请未予支持,但委托人的核心诉讼请求全部实现,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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