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屋预售需满足的条件有什么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商品房预售应满足以下条件:
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确保开发商合法使用土地的基础。
其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表明预售商品房的建设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其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保障工程能顺利推进与按时交付。
其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这是合法预售的关键凭证。
不满足上述条件进行预售,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购房者权益也难以保障。
二、商品房屋预售不符合条件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若商品房屋预售不符合条件,开发商需承担多方面法律后果。行政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可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还能并处已收取预付款1%以下罚款。
民事方面,若购房者不知预售不符条件而签约,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无效,开发商应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开发商故意隐瞒未获预售许可证明等情况,购房者还可要求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此外,若因预售条件不符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
三、商品房屋预售不符条件购房人有何法律权益
若商品房预售不符条件,购房人有多项法律权益。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若合同无效,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还可主张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此外,购房人若因出卖人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等情况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遭受损失,可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购房人应及时收集证据,必要时通过诉讼等途径维护权益。
在探讨商品房屋预售需满足的条件有什么时,除了已阐述的基础条件外,还有相关重要事项需了解。比如预售合同的效力问题,即使满足预售条件,但合同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也可能导致效力瑕疵。另外,预售资金的监管也至关重要,若开发商违规使用预售资金,可能影响房屋按时交付。若你对商品房屋预售条件的具体认定、预售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以及预售资金监管等有疑问,或者在实际购房中遇到相关难题,别让疑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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