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界,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出众的律师——陈晓伟。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便投身于法律事业,至今已积累了多年的执业经验。
陈晓伟律师现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从2009年开始正式执业。他拥有众多令人瞩目的头衔,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并且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值得一提的是,他在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截止至今,他已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且全是刑事类型案件,在刑事领域有着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陈晓伟律师擅长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等领域。他的办案方法独特且精细,在庭审和辩论中展现出强大的核心能力。在处理案件时,他总是能从复杂的案情中找到关键突破口,运用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他办理的一起典型案例。被告人许X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受贿罪方面,一是被指控利用职务便利向辖区企业实际控制人放贷收息,非法收受59.5万元;二是通过让请托人代付高价红木家具款的方式,非法收受20.2万元。滥用职权罪方面,一是违规为亲属开发项目办理规划许可,阻止工作人员履职,致使243.93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长期未征回;二是接受另一公司请托,不履行催缴职责,致使154.286万元配套费未征回。此案涉案金额巨大,案情极为复杂,被告人面临数罪并罚的严重刑事处罚。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他第一时间会见许X,详细了解案情,并与承办检察官积极沟通,形成了“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同。
针对受贿罪,他进行了精细化拆解辩护。对于放贷收息,他从权钱交易的本质入手,引用权威案例,从多个方面论证该行为是合法的民间借贷,还提出即使认定受贿,数额计算也应采纳对被告人最有利的标准。对于高价交易,他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角度切入,指出红木家具价格认定存在弹性,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并论证了请托人无需行贿的客观事实。
针对滥用职权罪,他进行了体系化辩护。通过梳理政府文件,指出开发区职责特殊,催缴配套费并非法定职责;强调开发区特殊定位和政策环境,缓交配套费是工作惯例,将责任完全归咎于个人有失公允;依据司法解释,指出配套费是可追回的债权,案发前已大部分追缴,不应认定为“经济损失”。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受贿罪方面,认定放贷收息构成受贿,但将59.5万元核减为24.1万元,总计受贿金额44.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滥用职权罪认定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在这起案件中,尽管未能实现无罪辩护的目标,但陈晓伟律师的价值十分突出。他大幅降低了犯罪金额,实现了量刑减档,其专业辩护影响了法官心证,为法庭量刑提供了依据。他全面维护当事人权益,彰显了专业精神,实现了“有效辩护”,让我们看到了他在刑事司法中不可或缺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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