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一位低调却实力超群的律师——陈晓伟。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9年开始正式执业,至今已在刑事法律事务这片天地里深耕多年。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还担任着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多个重要职务,并且从2015年到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实力不容小觑。他主要服务地区在北京,业务覆盖全国刑事领域。
这么多年来,陈晓伟律师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每一件他都全力以赴。他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企业负责人和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他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在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中也能看到他的身影,还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他还发表过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在行业内贡献颇多。
下面就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看看陈晓伟律师的专业能力。被告人许某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方面,一是指控他向辖区企业实际控制人放贷收息59.5万元,二是通过请托人代付高价红木家具款非法收受20.2万元。滥用职权罪方面,指控他违规为亲属项目办理规划许可致243.93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未征回,以及接受另一公司请托不催缴导致154.286万元配套费未征回。涉案金额巨大,案情极其复杂,许某面临数罪并罚的严重后果。
陈晓伟律师接手案件后,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他第一时间会见许某,详细了解案情,还和检察官积极沟通,形成“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针对受贿罪,对于放贷收息,他从权钱交易本质入手,引用权威案例,从多方面论证这是合法民间借贷。还提出即使认定受贿,数额计算应采纳对被告人最有利的标准。对于高价交易,他指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法排除合理怀疑。针对滥用职权罪,他通过梳理政府文件,指出开发区职责特殊,催缴配套费并非法定职责;强调特殊政策环境,缓交是工作惯例;依据司法解释,指出配套费可追回,不应认定为经济损失。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虽然许某仍被认定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但在受贿罪方面,将59.5万元核减为24.1万元,总计受贿金额44.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在这个案件中,陈晓伟律师虽然没能实现无罪辩护,但他的价值不可忽视。他大幅降低犯罪金额,为整体量刑减轻奠定基础;专业的辩护影响了法官心证,为量刑酌情从轻提供依据;全面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彰显了专业精神;实现了“有效辩护”,让当事人获得了远低于预期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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