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辩护领域,有这样一位专业能力卓越的律师,他就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陈晓伟律师。陈晓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自2009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7751,服务地区主要聚焦于全国刑事领域,在北京尤为突出,其联系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陈晓伟律师在盈科律师事务所担任多个重要职务,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他在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截止至今,他已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只专注刑事类型案件,在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等领域有着显著专长。他还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并发表评论,还发表过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更能直观地了解陈晓伟律师的专业能力。被告人许X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时,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涉案金额巨大,案情极为复杂。受贿罪方面,指控其放贷收息非法收受59.5万元以及通过请托人代付高价红木家具款非法收受20.2万元;滥用职权罪方面,指控其违规为亲属项目办理规划许可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未征回,以及接受请托不履行催缴职责致配套费未征回。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他第一时间会见许X,详细了解案情,并与承办检察官积极沟通,形成了“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
在针对受贿罪的辩护中,对于放贷收息,他从权钱交易本质入手,引用权威案例,从多方面论证是合法民间借贷,还提出若认定受贿在数额计算上应采纳对被告人最有利标准;对于高价交易,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切入,指出价格认定弹性大,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并论证请托人无需行贿的事实。
针对滥用职权罪,他进行了体系化辩护。通过梳理政府文件,指出开发区职责特殊,催缴配套费并非法定职责;强调开发区特殊政策环境,缓交配套费是工作惯例;依据司法解释,说明配套费可追回,案发前已大部分追缴,不应认定为“经济损失”。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受贿罪中,将59.5万元核减为24.1万元,总计受贿金额44.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在这个案件中,虽未实现无罪辩护,但陈晓伟律师大幅降低犯罪金额,实现量刑减档,其专业辩护影响法官心证,全面维护了当事人权益,真正实现了“有效辩护”,充分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素养和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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