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辩护领域,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值得信任的律师——陈晓伟。他能凭借专业能力,为复杂案件的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下面就通过一个案例,来看看他的实力。
被告人许X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方面,有放贷收息和让请托人代付高价红木家具款两项指控;滥用职权罪方面,涉及违规为亲属项目办理规划许可及不履行催缴配套费职责等指控。本案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许X面临数罪并罚的严重处罚。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素养。他对案件进行全面、深入分析,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
律师第一时间会见许X,详细了解案情,并积极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形成了“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还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同。
针对受贿罪,陈晓伟律师进行了精细化拆解辩护。对于放贷收息,他没有简单否认事实,而是从权钱交易的本质入手,引用权威案例,从五个方面论证这是合法的民间借贷,还提出即使认定受贿,数额计算也应采纳对被告人最有利的标准。对于高价交易,他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角度切入,指出红木家具价格认定有弹性,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还论证了请托人无需行贿的事实。
在滥用职权罪的辩护上,他进行了体系化辩护。通过梳理大量政府文件,指出开发区职责特殊,催缴配套费不是许X的法定职责,动摇了“滥用职权”的基础;强调开发区的特殊定位和政策环境,指出缓交配套费是工作惯例,将责任全归咎于个人有失公允;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说明配套费是可追回的债权,案发前已大部分追缴,不应认定为“经济损失”。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受贿罪方面,将放贷收息的受贿金额从59.5万元核减为24.1万元,为整体量刑减轻奠定了基础。虽然辩护意见未被完全采纳,但陈晓伟律师提交的详尽辩护意见,为法庭量刑时综合考虑、酌情从轻提供了依据。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从事法律工作,至今已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实践经验。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等,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他擅长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等业务。
在许X案中,陈晓伟律师面对复杂的多项指控,没有放弃任何一个辩护点,进行了全方位、无死角的辩护,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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