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合同解除的七种情形有哪些
租赁合同解除的七种常见情形如下:
1.协商一致解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约定解除条件成就: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当条件成就时,一方可解除合同。
3.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随时解除,但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4.承租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损,出租人可解除合同。
5.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6.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出租人可解除。
7.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毁损灭失: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承租人可解除合同。
二、租赁合同解除后继续占有房屋咋处理
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人继续占有房屋构成无权占有。根据《民法典》规定,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
若承租人逾期腾房,出租人可要求其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该费用参照租金标准计算。若因承租人继续占有房屋给出租人造成其他损失,如房屋损坏、无法及时出租等,出租人还可要求赔偿损失。
若承租人拒不返还,出租人可先书面催告其限期搬离。若承租人仍不配合,出租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承租人腾退房屋,并支付占有使用费和赔偿损失。在获得生效判决后,若承租人不履行,出租人可申请强制执行。
三、租赁合同解除后的占用费怎么算
租赁合同解除后的占用费,一般参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计算。依据《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后,承租人继续占有租赁物无合法依据,构成无权占有,出租人有权要求其支付占用费以弥补损失。
若原租金标准明显高于或低于市场行情,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公平原则,结合市场同类租赁物租金水平进行调整。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租赁物用途、市场租金价格波动、承租人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确定合理占用费金额。占用费计算期间自合同解除之日起至承租人实际返还租赁物之日止。
当我们探讨租赁合同解除的七种情形有哪些时,需要明确这七种情形对于租赁双方权益有着重大影响。比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双方可能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就可解除合同。再如,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若您在租赁合同中遇到相关问题,或者对这七种解除情形的具体适用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租赁合同解除的相关法律要点,帮您妥善处理租赁事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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