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
房屋买卖合同在以下情形可撤销:一是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即当事人因对合同重要内容产生错误认识而订立,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二是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欺诈方有权撤销。比如卖方故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三是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下订立合同,且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受欺诈方可行使撤销权。四是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下订立合同,受胁迫方有权撤销。五是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可以请求撤销。撤销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房屋买卖合同确认无效能否调解
房屋买卖合同确认无效纠纷可以调解。虽然合同效力认定属法院职权范围,依事实和法律裁判,但过程中能就相关联问题调解。比如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涉及的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等问题,当事人可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遵循自愿、合法原则。自愿指是否调解及调解协议内容由当事人自主决定;合法要求调解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通过调解,当事人能灵活解决纠纷,节省时间和诉讼成本,避免矛盾激化。
三、房屋买卖合同签了后悔怎么办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后悔,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若合同有效且无约定或法定解除情形,反悔方构成违约。守约方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协助办理过户等;也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违约金数额依合同约定,若约定过高或过低,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若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可撤销情形,反悔方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建议先与对方协商解除合同,若协商不成,有合理理由的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张解除或撤销合同,否则要承担违约风险。
房屋买卖合同在多种情况下可以撤销。比如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还有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同样有权请求撤销。另外,如果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当事人也可请求撤销。要是您对房屋买卖合同撤销的具体情形、程序等还有疑问,比如在遭遇欺诈但不知如何收集证据证明时,或者对重大误解的界定有困惑,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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