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延期交房不按合同赔偿合法吗
延迟交付房屋无疑是一种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因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对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当有任何一方违约时,受害者有权请求违约方承担起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对所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等责任。
而在涉及损失赔偿的问题上,由于违约行为已经给另一方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赔偿金额应当足够弥补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正常履行状态下本能够获得的权益。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延期交房开发商不按合同赔偿怎么办
延期交房开发商不按合同赔偿,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赔偿。
催告开发商三个月仍未交房且不能给出正当理由的,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要求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延期交房不按合同赔偿合法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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