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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丢了还没办房产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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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12 · 1515人看过
导读:商品房买卖合同遗失后,处理方式视合同阶段而异。如未预售登记,可申请撤销并重新签订;如已预售登记但未办银行按揭,需登报声明原合同无效后注销,再重新签订并预售登记;如已办银行按揭,还需与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提交新合同副本。合同是购房法律依据,办理所有权证时缺一不可,故务必妥善保管。
购房合同丢了还没办房产证怎么办

一、购房合同丢了还没办房产证怎么办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进行预售登记之前遗失,您只须按规定向开发商申请撤销剩余尚未履行签署的部分,随后双方可重新订立一份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若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完成预售登记并开始办理银行按揭业务之前遗失,您应当在相关报纸或载有全国性发行的报刊上登报声明原合同无效,且在登报期限结束之后,持登报声明前往进行预售登记的行政机构申请注销已签署的合同副本,接着再与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最后再次前往进行预售登记;

若在完成预售登记并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之后遗失,除了需按照上述第二种情形办理相应手续之外,您还需与负责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同时将新订立的合同副本提交至银行保管。

当您与开发商成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这份合同便成为您购买房屋的法律依据及合法凭证。

而在开发商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过程中,必须将所有四份合同原件送交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否则无法顺利办理所有权证。

因此,每一份合同都是至关重要的,缺一不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四百六十七条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百六十八条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二、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丢了可以补办吗

购房合同丢了可以补办。

1、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需要签订四份购房合同:开发商两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一份,但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购房合同原件需要交由贷款银行备案。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凭证。

2、购房合同未做预售登记,在购房的合同没有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合同丢失,只需将丢失的合同作废,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3、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合同丢了还没办房产证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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