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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以后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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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0 · 2233人看过
导读: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国家对个人工资收入的补充保障。公积金由公司和员工共同缴纳,全额计入个人账户。员工离职后,公司不再缴纳,但个人账户余额仍属于员工个人财产。员工符合条件时,可按规定程序提取公积金。
离职以后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一、离职以后可以提取公积金

确实如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法律上被视为国家对个人工资收入的补充保障制度。

这种模式下,公司及员工缴纳的公积金将会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形成该账户的总余额。

当员工离职时,企业将不再承担替其缴纳公积金的义务,但是在此之前已累积在个人账户中的金额仍归于该名员工的个人财产范畴内。

只要该名员工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便有权按照政策程序办理公积金的提现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离职以后社保如何缴纳

离职以后可以个人缴纳社保,也可以入职新单位缴纳社保。

个人缴纳社保,可以以灵活就业者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社会保险法》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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