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房子有纠纷找哪个部门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争议的处理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步骤:
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1、协商:
在保持良好沟通与理解的前提下,合同各方得以通过互相协商的形式解决争议,此方法被认为是最为理想且有效的解决途径。
2、调解:
若经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合同相关方皆有权提出调解请求。
例如,倘若一方或双方为国有企业,则调解事宜可委托上级主管部门进行。
上级部门需要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明辨是非并进行调解,不得进行任何行政干扰。
除此之外,合同当事人亦可请求合同管理机构、仲裁委员会、法院等机构协助进行调解。
3、仲裁:
若经协商未能达成协议,合同各方亦否认接受调解,便可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在争议产生后所达成的仲裁协议,提交给相应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裁决。
4、诉讼:
若合同中未包含仲裁条款,且事后亦未就仲裁问题达成明确约定,合同相关方可选择将该争议诉诸至法院,寻求法律救济。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二、房子纠纷找哪个部门
房产纠纷:
因房子质量问题产生纠纷的,可以向当地政府的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
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找仲裁机构仲裁。
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
房地产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及他们相互之间基于房子和土地的权利义务所发生的争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卖房子有纠纷找哪个部门”,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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