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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法律视频

  • 离婚后不给抚养费会坐牢吗 01:50

    离婚后不给抚养费会坐牢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不给子女抚养费不至于坐牢,但是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如果行为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话,则就是有可能因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而坐牢的。 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万鹿勇律师 万鹿勇律师
    311次播放 2022.06.09
  •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标准 02:15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标准

    离婚抚养权的归属是一个需要综合参考孩子年龄、双方经济条件、双方平时谁照顾孩子更多、双方可以给孩子提供的生活环境来判断哪一方更适合抚养孩子,而判定谁享有孩子抚养权的。 针对年龄方面,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如果孩子2周岁以下的话,抚养权会归由女方抚养; 如果孩子年满8周岁,北京地区年满6周岁,则会参考孩子的意见,因此此时建议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提供孩子表达愿意跟您共同生活的录像或者录音。 在孩子2到6周岁之间,此时抚养权参考的因素最多,建议您收集平时您照顾孩子更多,您的经济条件优于对方,工作稳定性更强等证据证明您的抚养条件优于对方。 当然,法院在抚养权的判断上也会遵循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原则。 如果一方存在十分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条件,比如说对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 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以致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对方有十分严重的家庭暴力或者是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 对方长期不履行抚养义务等情形的时候,如果您能证明以上情形,则也会增加抚养权给您的概率。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777次播放 2022.06.09
  •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哪些证件 02:07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哪些证件

    宝宝出生之后,父母除了要给予他们很好照顾之外,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做就是及时地给宝宝上户口。 那么新生儿怎么上户口? 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 所需材料: 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的证件有: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 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4.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5.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但是此问题属于政策性问题,各地区略有差异,建议您以当地派出所的答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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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5次播放 2022.06.09
  • 离婚后经济条件好了能要回子女抚养权吗 02:26

    离婚后经济条件好了能要回子女抚养权吗

    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两个途径: 一、父母双方协议变更抚养权。 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则另一方可以拥有子女的抚养权; 二、法定变更,即诉讼变更。 法定变更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的影响;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 在变更抚养关系时还要考虑是否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及子女成长环境的健康稳定。 如小孩一直跟随一方生活,另一方突然提出变更抚养关系,这将要改变小孩的生活环境,对小孩的健康成长产生影响。 经济条件优于对方只是说明其具备抚养子女的能力,而对方并不是没有抚养能力,那么有关变更抚养权的请求,不符合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变更抚养权的请求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刘双律师 刘双律师
    711次播放 2022.06.09
  • 上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02:10

    上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您说的是新生儿上户的问题吧?宝宝出生之后,父母除了要给予他们很好照顾之外,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做就是及时地给宝宝上户口。 那么新生儿怎么上户口? 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 所需材料: 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的证件有: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 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4.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5.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但是此问题属于政策性问题,各地区略有差异,建议您以当地派出所的答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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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8次播放 2022.06.09
  •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01:58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变更抚养权的情况一般有以下几种: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条件恶化,无力继续抚养。 2、另一方抚养条件较好并表示愿意抚养。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虐待子女,或同子女感情恶化,子女不愿与之共同生活。 无论子女随哪一方生活,都应以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为原则,哪方的环境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一般抚养权就会归属哪一方,还是10岁以上有自己的意愿的,以孩子的意愿为主,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抚养权的变更首先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处理,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刘双律师 刘双律师
    453次播放 2022.06.09
  • 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02:26

    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 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 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 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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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9次播放 2022.06.09
  • 经济条件优于对方能否变更抚养权 02:29

    经济条件优于对方能否变更抚养权

    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两个途径: 一、父母双方协议变更抚养权。 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则另一方可以拥有子女的抚养权; 二、法定变更,即诉讼变更。 法定变更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的影响;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 在变更抚养关系时还要考虑是否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及子女成长环境的健康稳定。 如小孩一直跟随一方生活,另一方突然提出变更抚养关系,这将要改变小孩的生活环境,对小孩的健康成长产生影响。 经济条件优于对方只是说明其具备抚养子女的能力,而对方并不是没有抚养能力,那么有关变更抚养权的请求,不符合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变更抚养权的请求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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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5次播放 2022.06.09
  • 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01:36

    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夫妻双方离婚时,一般都会将小孩抚养权、抚养费的金额进行明确,以便日后履行。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至于,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数额的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沈辉律师 沈辉律师
    788次播放 202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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