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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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工指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及儿童从事有经济收益的劳动。16至18岁为未成年工,用人单位可雇佣但岗位需适宜。严禁雇用低于16周岁的未成年工。禁止引导或允许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或个体经营。

在我国,雇佣童工进行危险劳动是违法行为。根据法规,雇佣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出其体力或在高危环境下工作,且情节严重,构成此罪行。但文艺、体育机构在监护人同意下招募未成年专业工作者,并确保其身心健康和受教育权,属合法。区分此罪与非犯罪的关键在于情节是否严重。

年满16周岁且未满18周岁者不被视为童工,应为未成年工。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合适的劳动。不符合原劳动岗位条件的,应根据医疗部门的认定,减少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未成年工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

雇佣童工17岁对企业的处罚是:情节严重的将判处主要负责人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留或者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如果涉案情节严重的,将会处以三年以上至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甚至是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

用人单位雇佣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不属于童工,并且企业进行雇佣并不属于违法的行为。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是属于童工,如果未成年由于工作的原因进行受伤的情况下,那么企业可能会面临着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