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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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用人单位想要与在校学生建立劳动关系,就可以由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来进行确定,只要双方协商签订好就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如果是利用业余的时间勤工俭学,是不以就业的目的而工作的,双方是不能建立劳动关系的。

在校学生打工不是劳动关系。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建立与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只要用人单位开始用工,则双方的劳动关系成立。无论双方是在之前还是之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建立只能是开始用工之日。

1、《劳动法意见》第12条规定仅限于对在校生勤工助学行为的规定,并未将在校生全部排除在劳动关系主体之外。2、即将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