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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的管辖范围是怎样的

时间:2025.07.30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 阅读:1069人
律师解析:
1.统筹地区管辖
通常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保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
比如企业注册地为某地级市,员工在此地发生工伤,就由当地社保部门认定。
2.特殊情况:
当用人单位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时,员工工伤认定可选择在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地进行,从便利员工出发,选生产经营地更合适。
3.劳务派遣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受伤,由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保行政部门管辖。

案情回顾:

小许所在公司注册地在A市,但生产经营地在B市。小许在B市工作时发生工伤,公司认为应在注册地A市进行工伤认定,而小许觉得在生产经营地B市认定更方便,双方就工伤认定的管辖地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一般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这里“统筹地区”多以地级市划分。此公司注册地在A市,按常规应由A市相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
2、不过,当用人单位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时,员工发生工伤可在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地进行认定,从方便员工角度考虑,生产经营地认定更适宜。所以小许主张在生产经营地B市认定工伤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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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青宇律师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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