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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民事诉讼中,因不动产权利确认等物权纠纷、特定合同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房屋租赁、建设工程施工、政策性房屋买卖)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当事人不能协议变更,要区分普通与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适用。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专属管辖有其明确范围。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发的物权纠纷,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都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这是因为不动产具有不可移动性,由所在地法院管辖便于调查、勘验等诉讼活动开展。而且这种专属管辖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改变管辖法院。不动产所在地就是不动产实际所处行政区划对应的法院辖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普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若不涉及物权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而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范围。如果遇到与不动产纠纷管辖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07 06:3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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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中不动产专属管辖范围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涵盖因不动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发的物权纠纷,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2.不动产专属管辖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管辖改变管辖法院,不动产所在地指不动产实际所处行政区划对应的法院辖区。
3.要区分普通与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后者属专属管辖范围,前者若不涉及物权纠纷则不适用专属管辖。
4.解决措施与建议:当事人在遇到相关纠纷时,应准确判断纠纷类型,确定是否属于不动产专属管辖范围。若无法判断,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在签订合同时,对于涉及不动产的合同,要明确可能的纠纷管辖问题,避免因管辖问题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2026-01-07 05:02: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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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里,不动产专属管辖的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这类案件包含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以及相邻关系等引发的物权纠纷。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和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都按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3.不动产专属管辖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管辖来更改管辖法院。
4.不动产所在地指的是不动产实际所在行政区划对应的法院辖区。
5.要注意区分普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和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范围,普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若不涉及物权纠纷,则不适用专属管辖。
2026-01-07 04:32: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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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民事诉讼中不动产专属管辖的范围明确,一类是因不动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发的物权纠纷。这类纠纷涉及不动产的物权问题,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另一类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这些纠纷按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3)不动产专属管辖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管辖来改变管辖法院,以保障司法管辖的确定性和公正性。
(4)不动产所在地指的是不动产实际所处行政区划对应的法院辖区。同时,要区分普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和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只有后者属于专属管辖范围,前者若不涉及物权纠纷则不适用专属管辖。
提醒:
在处理相关纠纷时,要准确判断纠纷类型是否属于专属管辖范围,避免因管辖问题影响诉讼进程。若不确定,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07 03:42: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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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不动产专属管辖范围,对于因不动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要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二)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改变不动产专属管辖的法院,签订合同时不要约定与不动产所在地不符的管辖法院。
(三)准确区分普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和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普通房屋买卖合同不涉及物权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6-01-07 03:26:5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