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动能力鉴定为6级,
赔偿情况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16个月本人
工资算,本人工资是
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
2.
伤残津贴,若保留
劳动关系,单位安排工作;
难安排的,单位按月发本人工资60%,并缴纳
社保。
3.一次性工伤医疗和就业
补助金,职工提出解除关系,前者由基金支付,后者单位支付,标准各地定。
此外,
医疗费、
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赔偿,依实际算。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经劳动能力鉴定为6级
伤残。小朱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规定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而用人单位则认为在
赔偿金额计算上,应以较低标准计算本人工资,且对于是否安排工作以及支付伤残津贴存在不同意见。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
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用人单位应按此标准计算赔偿。
2、若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需按月发给小朱本人工资60%的伤残津贴,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各项
社会保险费。若小朱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当地规定执行。此外,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赔偿也应结合实际情况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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