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医疗费:
按
医疗事故致患者
人身损害治疗花费算,凭票据支付,原发病费用不算。
后续确需治疗,按基本
医疗费用给。
2.
误工费:
有固定收入,按误工减少收入算;
收入超当地职工年均
工资3倍,按3倍算;
无固定收入,按当地职工年均工资算。
3.残疾生活补助费:
按
伤残等级和当地居民年均生活费算,定残起最长赔30年,60岁以上不超15年,70岁以上不超5年。
其他如
护理费等,依具体案情算
赔偿额。
案情回顾:小朱到某诊所就医,诊所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出现失误,导致小朱身体受到损害。小朱治疗花费了一定费用,且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小朱要求诊所进行赔偿,双方就
赔偿标准和数额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照自己实际的误工损失和治疗费用等进行赔偿,而诊所则认为应依据相关规定按一定标准赔偿。
案情分析:1、根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费应按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治疗产生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不包含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需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所以小朱的医疗费用赔偿应符合此规定。
2、误工费方面,若小朱有固定收入,按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同时,残疾生活补助费等项目需结合小朱伤残等级等具体案情来计算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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