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一次性
伤残就业
补助金有时效限制,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算起。
2.员工和单位解除或终止
劳动关系,单位应支付该补助金,若未支付,时效从此刻起算。
3.时效有中断、中止情况。
中断是一方
主张权利,时效重新计算;
中止是因
不可抗力等,原因消除后时效继续。
员工要及时维权,以免权益受损。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经认定为
工伤。之后小朱与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按照规定单位应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单位未支付。小朱起初未在意,过了一段时间才想起此事,此时距离
解除劳动关系已过去大半年。小朱向单位协商要求支付该补助金,单位以已过一定时间为由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
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小朱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未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此时时效开始起算。
2、若小朱通过协商等方式向单位主张权利,会导致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若存在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使小朱不能在规定时效内申请仲裁,会发生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所以小朱及时主张权利很重要,否则可能权益受损。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