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九级工伤赔偿在劳动
仲裁中的标准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
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
工伤职工受伤或患
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和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若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主动
解除合同,前者由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后者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各地不同。
3.治疗工伤的医疗、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等,按实际情况报销。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经鉴定为九级工伤。治疗结束后,小朱与用人单位就九级工伤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获得
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其他医疗等费用。而用人单位则对
赔偿标准和金额存在异议,双方协商无果后,小朱
申请劳动仲裁。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小朱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其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小朱本人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3、小朱治疗工伤的
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应按实际情况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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