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职工在
停工留薪期需护理,由所在单位负责。
若单位未派人,按当地护工同等级别劳务报酬标准付
护理费,各地标准有别。
2.经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生活护理的,从
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按生活不能自理程度分三个等级,分别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50%、40%、30%支付。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住院,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其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对于护理费支付问题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单位应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支付,而单位则觉得标准过高。之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小朱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对于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的标准,双方也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单位未派人护理的,需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支付护理费,所以小朱所在单位应按此标准支付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
2、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小朱被鉴定为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应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生活护理费。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