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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能胜任岗位的会被辞退吗

时间:2025.07.25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 阅读:1244人
律师解析:
1.劳动者试用期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单位可辞退。
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能解除合同
2.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辞退,要满足这些条件:
有明确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
证明劳动者未达标准;
对劳动者培训或调岗;
再次证明仍不胜任,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多付一月工资解约。
3.单位无法举证,辞退或属违法,需支付赔偿金

案情回顾:

小朱应聘进入一家公司,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前,公司以小朱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其辞退。小朱认为公司辞退不合理,双方产生争议。原来,公司未能提供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也未对小朱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便直接将其辞退。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辞退劳动者,需满足一系列条件。本案中,公司不能证明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不满足辞退的必要条件。
2、公司未对小朱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也未再次证明小朱仍不能胜任工作,就直接辞退小朱,其辞退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在此情况下,公司需向小朱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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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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