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申请工伤认定时,用人单位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若遇到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能够适当延长。
2.要是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
工伤职工或其
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3.申请时要提交
工伤认定申请表、
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会展开调查核实,通常在60日内作出
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决定书。
4.若对认定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
行政复议或提起
行政诉讼。
案情回顾:小许在工作中意外受伤,其所在单位在事故发生后未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小许认为单位应及时申请,而单位称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申请时限,但未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小许无奈之下,在事故发生后半年,准备好相关材料自行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单位却对该决定不服。
案情分析:1、依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经同意可延长,该单位未按规定操作且未获同意延长,存在违规。
2、小许作为工伤职工,在单位未申请的情况下,在1年内自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3、单位若对认定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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