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屋买卖精选解答 > 商品房欺诈销售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商品房欺诈销售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5.06.16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918人
律师解析:
1.认定欺诈销售:
销售方有故意误导购房者的意图,且实施欺诈行为,像隐瞒房屋质量、抵押状况,或虚假宣传配套与环境。
购房者因欺诈产生错误认知而购房,且遭受经济等损失。
2.维权途径:
购房者若遇此类情况,可收集合同、宣传资料等证据,通过和开发商协商、向消协投诉或起诉等,要求解除合同并获赔偿

案情回顾:

小朱打算购买一套商品房,某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故意隐瞒该房屋已被抵押的情况,还虚假宣传小区配套有大型商场和优质学校。小朱基于这些宣传信息,认为该房屋很适合自己,便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房款。入住后,小朱发现房屋被抵押且小区配套与宣传严重不符,认为自己遭遇了欺诈销售,与开发商协商赔偿事宜无果。

案情分析:

1、开发商明知隐瞒抵押情况和虚假宣传会误导小朱,使其陷入错误认识,存在欺诈的故意,并实施了欺诈行为。
2、小朱因开发商的欺诈行为作出购房意思表示,且支付房款后发现实际情况与宣传不符,遭受了经济损失。因此,小朱可以收集合同、宣传资料等证据,通过与开发商协商、向消协投诉或提起诉讼等方式,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