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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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医疗补偿涵盖医疗费、误工费和住院生活补贴。医疗费按一审结束前实际产生费用计算。康复、整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在实际发生后起诉。对于伤害他人身体,需承担医疗、护理、交通、营养、住院伙食补贴等合理费用及误工费减少部分。造成伤残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死亡则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职工因工作或职业病受伤,需工伤医疗时,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支付。伤残程度分十级,五至十级可获相当于18、16、13、11、9和7个月工资的一次性补助金。达到或超出补偿标准后,不再享有抚慰金。

根据法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额根据工伤级别和个人工资计算。工伤级别从一级到十级,分别对应24至6个月平均工资的补偿。级别越高,补偿越多。具体金额请依据个人实际情况计算。

工伤医疗补贴金与伤残就业补偿金总计金额,按解除或终止劳务合同时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五级至十级工伤分别为三十至五个月。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上者全额支付,未满则每年递减百分之二十,最高不超过百分之九十。退休时不再享受此补贴。

十级工伤医疗补助金计算方法如下:首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员工个人工资乘以7个月; 其次,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全职工人月平均工资乘以8个月;最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相同地域和社会平均水平再乘以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