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我国
工伤和交通事故在特定情形下能双
赔偿。
第三人侵权致工伤,
劳动者可向
侵权人索要人身
损害赔偿,也能向单位主张
工伤保险待遇。
2.人身损害赔偿含
医疗费、
误工费等;
工伤保险待遇有医疗康复费、
伤残补助金等。
3.部分地区对医疗费等实际支出费用不支持双重赔偿,遵循“填平原则”,避免重复获赔。
4.维权要按当地规定,准备好
证据,走合法途径。
案情回顾:小许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对方负全责。小许受伤严重,经鉴定构成工伤。小许向侵权人索赔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向用人单位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侵权人支付了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之后小许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时,用人单位认为小许已从侵权人处获得部分赔偿,对于已获赔的医疗费和误工费不应重复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劳动者既可以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也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所以小许有权同时向侵权人和用人单位主张相应权益。
2、但医疗费、误工费等实际支出费用在部分地区遵循“填平原则”,已获一方赔偿的,不能从另一方重复获得。因此用人单位的主张在符合当地规定的情况下是合理的,具体需依据当地规定来确定小许能否获得重复赔偿,小许应准备好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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